本报5日18日讯(记者宋贝贝崔立慧)为做好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心城立柱广告牌(含过桥广告牌、油井围挡广告牌)整治作业,改进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心城环境,近来,东营市政府办公室拟定《东营市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心城立柱广告牌整治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准确指出,高速公路两边200米区域内建立的立柱广告牌依照属地办理准则,由沿线各县区政府、东营港开发区管委会、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会同市公路局担任安排整治。中心城(东至东八路、西至西六路、南至广蒲河、北至东营区行政区划界)范围内建立的立柱广告牌,依据《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建造办理事权调整的定见》划定的区域,分别由东营区政府、东营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市办理局担任安排整治。

  关于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心城立柱广告牌,未经同意私行设置的,责令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与有关部门单位签署协议设置的,协议到期限的,一概无偿拆除;协议未到期的,按协议约好的拆除条款拆除,协议中未约好拆除条款的,评价补偿后拆除或协议到期后拆除。获得规划批阅手续的,经评价补偿后拆除。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其自行拆除。

  在对立柱广告牌做出具体的查询了解后,从5月16日起进入整治阶段,各职责单位依照分工加强调度,保证准时完结整治使命,在7月20日前整治完毕。整治完毕后,中心城拆违治乱专项举动领导小组归纳办公室安排对高速公路沿线及中心城立柱广告牌整治状况做检验,保证整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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